1.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、局限性或全身性原發性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的各種出血。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所致的繼發性高纖溶狀態,在未肝素化前,一般不用本品。
2.用于前列腺、尿道、肺、腦、子宮、腎上腺、甲狀腺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臟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。
3.用作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物(t-PA)、鏈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。
4.用于人工流產、胎盤早期剝落、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纖溶性出血,以及病理性宮腔內局部纖溶性增高的月經過多癥。
5.用于中樞神經病變輕癥出血,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顱內動脈瘤出血,應用本品止血優于其他抗纖。